再谈“父母出资买房问题”

2019/04/11 16:34:51 查看1296次 来源:张荆律师

  婚前买房存在以下五种情况:

  一、结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出资方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与对方无关。

  二、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出资部分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双方财产。

  三、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但登记在对方名下或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款,应视为夫妻共同产权。

  四、结婚前双方父母凑齐全部房款,无论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会被视为双方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五、结婚前双方父母出首期款,婚后双方共同还款,也是属于双方共同产权。

  婚后买房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属于出资方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双方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除非能够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产权。

  第二种情况,结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无论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视为双方产权。

  第三种情况,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无论全款还是首付款,都可视为双方共同产权。

  近期,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徐敬律师受邀参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乡村之声《举案说法》栏目直播。直播话题为“父母出资帮孩子买房,赠与还是借款?”徐敬律师对此问题进行了解读。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出资性质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议,甚至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目前在北上广等房价偏高的城市,子女经济压力大,父母资助子女购房成为普遍现象,司法实践中法院更倾向于保护父母的利益,认为子女成年后,父母无义务再资助子女,当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时,一般认定为借款,子女负有偿还的义务。对于上述话题,听众也通过网络留言等方式参与了互动,互动中,徐敬律师也为听众解答了一些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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