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教你发生工伤后如何维权

2019/04/17 10:58:22 查看1308次 来源:任锦律师

  最近闲来无事,在总结自己过去的工作成绩时发现,去年一年我代理的有关工伤赔偿纠纷的案件有几十起之多。再翻看这些案件,发现一个现象,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导致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劳动者呢,因大多数人缺乏法律意识,不知道该如何维权,因而错失自己维护合法权益的机会。这种现象尤其多发在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如建筑施工行业尤为常见。

  那么,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到底该如何做呢?且听一听专业律师建议:

  一、工伤的范围包括哪些

  所谓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1、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不属于工伤的范围: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发生工伤损害怎么办?

  第一步:认定工伤

  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需向社保部门提供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在工作时没有与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或者没有相关证明材料,那么需要先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

  待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伤残等级、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第三步:用人单位赔付

  根据鉴定结果,评定的伤残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外地就医的)、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辅助器具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果用人单位向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则根据规定由社保机构和用人单位按照具体赔偿项目分别进行赔付。

  如果用人单位未向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全部工伤赔偿费用。

  备注:在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伤情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实践中,有很多单位负责人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以各种手段来逃避责任,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实现。此时,身为劳动者,您要积极自救,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向单位索要工伤赔偿,如果单位仍然逃避责任,那么您要及早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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