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买电动自行车必须认准这个标志,否则不能上路!

2019/05/20 20:27:30 查看1070次 来源:高维律师

  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但是,

  "超标"电动自行车电池质量不过关、

  违规充电等问题,

  使电动车火灾成为不可忽视的事故。

  今天起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

  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将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

  问题来了

  家里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买车时怎么看是否符合标准?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如何申领电动自行车牌照?

  销售、改装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又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买电动自行车必须认准这个标志

  一

  怎样的电动自行车才合格?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新国标”)于去年5月15日颁布,于今日(4月15日)正式实施。

  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满足:

  ■ 1.有脚踏骑行功能;

  ■ 2.车速不能超过25km/h;

  ■ 3.重量不能超过55kg;

  ■ 4.电压不能超过48v,电机功率不能超过400W。

  同时,对于车体宽度、前后轮中心距等

  都做了具体规定

  标准太复杂

  买车时不知道怎么看?

  莫慌,认准一个标志就可以了!

  按照规定,新标准实施后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不得出厂、销售、进口

  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也就是说

  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时候

  一定要认准符合3C(CCC认证)标准!

  二

  不得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车型

  同时,新规还规定,新标准实施后商家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实行电动自行车销售目录或公告管理的地区,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

  三

  违规生产超标车型或被吊销执照

  根据国家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查证属实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工信部强调,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目前各地管理部门普遍采取设置过渡期的方式,不同地区过渡期在3-5年不等。

  已经备案登记并取得临时牌照的超标电动车,可以在过渡期内正常使用。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处罚。地方具体过渡期、领取临时牌照方法等,请关注各地市交警通知。

  同时,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积极提请党委政府综合施策,会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符合条件的电动车要及时登记上牌

  据悉,国家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严禁生产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通过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

  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正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车怎么处理?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广东交警表示,下一步将逐步开展"带牌销售"模式,交警部门会在前期上门对代售车辆进行勘验,车辆挂牌销售。

  新规要求,新标准实施后

  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

  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

  在广东要怎么申领牌照呢?

  广东交警支招

  如何申领电动自行车牌照?

  ■ 1.首先要确定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上牌。在销售企业购买时,应该要求商家出具电动自行车CCC认证文件,确定型号再购买;

  ■ 2.准备相关资料:一是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二是购买的发票,三是产品合格证,四是车辆相片,五是编号拓印膜(可以拿一张白纸,在编号上用铅笔横向轻轻涂抹,就可以了),六如果是委托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 3.带着你的爱车到当地交警部门指定注册登记地点。同时,为了进一步便民利民,将逐步开展“带牌销售”模式,交警部门会在前期上门对代售车辆进行勘验,车辆挂牌销售,购买人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给销售企业办理行驶证,最后选择邮政邮寄行驶证到家。

  交通:

  5年发生1.43万起涉电动自行车事故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逐渐成为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大量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多发,造成交通隐患突出。据广东交警发布,据相关数据统计,近五年(2014-2018年),广东全省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43万起,死亡1989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6市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多发,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占全省总量的70.69%。

  交警部门表示,超标车速度快、自重大、制动性能差,稳定性和可操控性低,它又不需要具备驾驶资格,买了就可以开,驾驶人没有经过专门的学习和培训,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缺失,极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特别是高速行驶,超员超载,闯红灯,抢道逆行等违法行为情况下,导致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频发。

  消防:

  近5年发生482起电动车火灾

  记者了解到, 广州市火灾数据统计显示,2013~2017年五年间,广州发生电动车火灾482起,死亡26人,受伤21人,直接财产损失1467万元,占到火灾死亡人数的26.26%,受伤人数的31.34%。

  2013年以来,广州市482起电动车火灾案例中,有340起发生在夜间20时至次日8时,占到电动车火灾起数的70.54%;有87起发生在修理销售店内;275起发生在居民住宅楼内,主要是住宅首层和楼梯间内。消防部门统计发现,即使将电池单独拆下充电,如果电池、充电器本身有安全隐患,充电时也存在引发火灾的风险。 据了解,一台电动车产生的毒气足以杀死数百人。一旦发生火灾,留给大家的逃生时间远比想象中要短。

  消防部门提醒:

  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给电动车充电

  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车充电时任何人不得在建筑物的公共通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在楼梯间、前室、疏散通道等公共空间停放、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1.日常使用中应注意经常检查电器件及接触连接件,要经常检查电气线路,避免出现绝缘层破损而引起短路等。

  2.车辆充电时应在室外或有人看守下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即使不在充电状态下,电动车也有可能发生短路、接触不良致使着火,因此严禁在建筑的首层门厅、走道、楼梯间内或室内存放并充电。

  3.存放车辆时,要尽量选择集中存放场所,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共用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可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点,或设置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

  案例:

  3月21日19时27分,白云区金沙洲横沙村一居民楼发生火灾。金沙洲消防站疏散出13名群众,起火原因初步怀疑是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车短路引发。

  3月19日凌晨4时39分,广州海珠区沙溪燕子岗路一布匹仓库着火,原因是电动车发生自燃引起。

  3月6日凌晨2时46分,因违规给电动车充电,广州市黄埔区沙浦村一家电维修店1楼发生火灾。

  2月28日9时55分,荔湾区茶滘村西滘二直街民房发生火灾。经了解,是一台电动车整夜充电后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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