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离婚律师张涛:孩子未满一周岁,可以离婚争财产吗?

2019/05/23 10:39:29 查看1233次 来源:张涛律师

  【案情】

  我想问一下小孩三个月女方想离婚,孩子女方要,法律程序可以离婚吗?一定要小孩满一周岁才可能离婚吗?我能争取那些属于我的权力?

  【张涛律师评析】

  婚姻法有孩子财产分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夫妻财产包含工资、奖金继承所得到的财产等,离婚了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都要平均分配,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夫妻财产的分配可以当事人双方进行私下口头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双方可以到离婚柜台办理离婚手续,协商不一致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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