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虚假广告被骗可以找谁赔偿?

2019/05/29 16:30:56 查看1055次 来源:湖北勤楚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在无论是在电视上还是走在街上,都充斥着各种广告,但是对于广告的质量、真假,作为消费者的我们都难以辨别,有时误信了广告上的内容而被骗,导致了经济损失,那么在这个时候,可以找谁赔偿呢?

  首先,虚假广告有以下几种表现方式:

  1、广告主介绍的商品、服务本身即是虚假的。

  (1)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性能、功效等的说明,不符合商品的实际质量、性能、功效等。

  (2)擅自改变食品、药品、农药等特殊商品的《广告审批表》批准宣传的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利用虚假广告招生办学、培训技术。

  (4)发布虚假的“致富信息、实用技术”广告骗取钱财。

  (5)无商品可供,或以次充好,以邮购为名骗取购物款,非法牟利。

  2、广告主自我介绍的内容与实际不符。

  (1)谎称自己已取得生产许可证、商品注册证;谎称产品质量已达到规定标准、认证合格,并获得专利等;谎称产品获奖、获优质产品称号等。

  (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科技成果以及假冒他人名义为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作广告宣传。

  3、对产品、服务的部分承诺是虚假的,不能兑现的且带有欺骗性的。

  其次,如果消费者因虚假广告信息被骗遭受损失的,可以索赔:

  1、可以向广告主索赔,广告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可以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索赔,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其先行赔偿。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广告公司作为广告发布者,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亦没有依据《广告法》之规定与该广告主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具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最后,消费者在生活中也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在生活中提防违法行为,履行审慎注意义务,才能做到不上当受骗。如果被骗后应该及时找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协商索赔,如果产生纠纷、涉事金额较大,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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