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致夫妻生活不和谐离婚,妻子该怎么做?

2019/05/30 15:07:13 查看1359次 来源:易轶律师

  问:老婆有子宫腺肌症,导致夫妻生活不和,会不会离婚?家庭富裕,老婆36岁。离婚,妻子应该有什么准备,妻子应该得到什么?

  答:夫妻生活不协调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方面的因素。如果说两个人对于夫妻生活没有过多的追求,如果夫妻特感情特别好的情况下,可能不会存在离婚这个事情。

  那关于这个问题比较私密,如果您可以接受,两个人感情好,又可以接受这个偶尔的性生活,或者是接受这种不和谐的情况下,那么其实不必要进行离婚,它不是法定判决离婚的一个要件,而是你们双方如果认为这种情形影响到了你们的夫妻关系的话,如果要走向离婚,那么法院依然是可以支持离婚的。

  那么同时呢,离婚妻子应该有什么准备?

  在这个准备方面的话,我会建议的就是财产方面的一个准备吧,财产方面的,因为说的家庭是比较富裕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关注家庭的资产状况。

  离婚的时候呢,因为夫妻性生活不和离婚,不属于任何的一个过错,也不属于原则性的问题,属于正常的离婚范围,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家庭资产基本上可以要求平分。同时如果双方家庭贡献度相当,那么这种平分的可能性会非常非常的大。所以离婚的时候,妻子的准备就是,应该在财产方面多进行留意取证。

  问:我老婆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我没有同意,所以没有判,现在六个月过去了,她没有第二次起诉。可是她在六个月和好期内把我们共同财产汽车卖了,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她现在不起诉,我怀疑她想拖时间把卖车子的钱用掉让其合理化。时间拖得越久,我会不会到最后分不到车子上的钱?我想请教针对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应对,有什么对策?那么还有一个就是我们有一个四周岁的儿子,她在第一次诉讼请求上写明儿子不要。我是四处漂的农民工,没有精力带孩子,我妈身体也不好,开过刀,所以我也没能力带孩子。我儿子的情况是这样,出生以来都是妈妈和外婆带,现在幼儿园也是在他外婆的镇上上的,这样情况法院一般会如何判决?

  答:那么对于这个问题很简单呀,她不起诉离婚,如果您觉得您也过不下去的情况下,您也可以提出离。在诉讼期间,在和好期间恶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处置方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这是这个问题。但是呢如果说您还是不同意离婚,那可能就按照您所说的,有可能拖得越久,她的这个钱的花费越加的合理,你有可能是分不到的。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发现这种比较离谱的判决就是两个人都不要孩子,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法官也会有办法,那法院就是不判离婚。不判离婚,你们两个人依然都属于夫妻关系,属于夫妻关系,你们就有义务照顾你们的孩子,所以我们的法官可能比你更聪明。但是如果法院要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对于您的这种情况可能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母亲,可能性比较大。

  补充提问,如果一直不同意离婚,我们的5万块存单我可以主张部分给她吗?

  同样哈,车子卖了她可以做合理的消费,那么你们的这个5万块钱的存款也可以做合理的消费,如果双方都进行了合理的消费都花掉了,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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