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2年时效,怎样才能2年时效后再要钱

2017/01/19 15:05:59 查看307次 来源:张颖律师

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间借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二、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起算点计算的基本方式

  在实践中,民间借贷二年的诉讼时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计算标准,实践中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1、约定分期还款的

  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 约定一次性还款的

  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

  出借人没有在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或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起诉至法院,而借款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出借人的诉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实践中,有很多出借人不能或不愿意起诉、或希望在条件成熟时再起诉等诸多原因,在这样情况下如何规避二年的诉讼时效的限制呢?通常的作法是是利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则来实现。

  所谓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而重新计算的法律规定。

  比如说,2010年3月,张三向李四借款人民币5万元,约定于201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这样就可以确定正常情况下诉讼时效截止于2012年9月30日。但如果在2012年6月5日,李四向张三发出书面的催款函且张三进行签收,则诉讼时效在张三签收催款函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重新开始计算的诉讼时效仍然是二年。

  诉讼时效的中断没有次数限制,以最后一次中断的证据为准,但必须切记的是,诉讼时效不管中断多少次,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四、中断民间借贷二年诉讼时效的八大技巧及注意事项

  1、事后签署还款协议或补充协议,但注意如涉及到有保证人。应要求保证人对补充的协议予以确认,不然会导致保证人豁免保证责任。

  2、要求对方签署承诺书,但注意承诺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同意履行义务”而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3、向借款人当面送交催款函等文书,但注意保留对方签收的凭证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关于签收人,如果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4、向对方发送邮件或短信,但注意确认对方身份且对方已收到并保留证据
 
 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应视为诉讼时效中断。

  5、在媒体上刊登公告,但注意选择相应级别的媒体

  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

  6、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妇联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权利,但注意诉求内容并保留书面记录。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7、向司法机关报案或控告,但注意一定要司法机关出具回执或法律文书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8、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但注意保留提交材料回执会立案受理通知书

  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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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北京张颖律师,男,民商法学硕士,主要涉及公司(诉讼、非诉)业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婚姻、继承、拆迁补偿、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纠纷、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民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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