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知名律师张涛:合同诈骗如何争取取保

2019/06/05 16:47:03 查看1012次 来源:张涛律师

  【案情】

  近期,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的线索。接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并于2019年5月22日将其抓获。经查,张某于2014年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公司及土地买卖协议,并负责该公司名下项目的实施。期间,张某利用该项目名义,以虚假印章与多名受害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收取数额不等的保证金。随后因资金链断裂,张某外逃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启动,多名受害人将张某起诉至法院。

  【张涛律师评析】

  任何经济犯罪都需要结合犯罪涉及到的数额来进行量刑,合同诈骗的定罪标准是根据诈骗金额来定的,一般数目越大,那么情节就越严重,所以,作为诈骗罪的法律数额的规定,就十分重要,那合同诈骗罪数额规定有哪些呢?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因此,只要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合同诈骗,骗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的第1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合同诈骗罪的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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