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离婚都是人生最重要的法律事件 该花的钱必须花

2019/06/06 10:08:43 查看1171次 来源:李树英律师

  正在开庭,有个朋友微信说,谢律师,开完庭你帮我看一下我朋友的起诉状。

  唉,吐个槽,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尽量就不要去用人情解决。

  朋友帮忙没问题,朋友的朋友就没有必要吧,毕竟谁都不喜欢天天面对这些影响心情的破烂事。

  很多人说做人很难,谢律师倒是觉得做人很简单的:

  一件事情能用钱解决,就去用钱解决,不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砸钱去解决。如果没钱就出点力态度客气点也行。

  又不想出钱又不想出力,那怎么解决问题?

  言归正传,拿起起诉状,一瞧页码就懵圈了。

  你能想象一份起诉状有21页吗?

  有这个写作水平不当小说家不当自媒体作者真是屈才,关键是问题写这么长,有谁会耐得烦去看?

  好吧,就算有人耐得烦去看,也就是当八卦在看,你觉得伤心欲绝惊天动地的事情,在别人眼中也许就只是茶余饭后的八卦话题。

  21页有20页只讲了一个问题,男人出轨了。

  把男人婚外情的来龙去脉枝枝蔓蔓讲的详细的不能再详细,有用不?

  反正谢律师认为一句话就可以浓缩人生精华:

  男人出轨五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和好,故向法院提提起离婚之诉。

  不少女人有一个思想误区:

  总自觉不自觉地认为自己在某段关系中吃亏了,所以想当然的认为全世界的人都应该帮她,而且必须是免费的,而且是必须抱着强烈的同情心去帮她,那怎么可能?

  想多了哈!

  全职太太这种思想尤甚。

  你认为你吃亏了,必然就有人收益,受益人当然是男人和男人的家庭,谁受益你就找谁赔偿你的损失!

  如果你想当然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像太阳一样的围绕你转,也请你自己像太阳一样发出光和热。

  现实就是这么赤果果。

  再插一句:有些女人在寻求别人的帮助时,有意无意的喜欢说我是家庭主妇或者是我是全职太太期望引起别人的怜悯,殊不知,你说这句话的时候也是在给自己标的价格就是“不值钱”。

  不得不承认,我们认识的每个人在我们同他(她)交往的时候,都会有意无意的给他(她)标个价格。

  如果你在别人心目中价格过低或者是不值钱,也意味着别人不愿意同你交往。

  离婚主要是三个问题,第1个解除婚姻关系,第2个孩子的抚养问题,第3个就是财产分的问题。

  婚姻法规定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离婚其实是不需要原因的,不想过就不过了,没有必要写那么详细的,而且你认为的事情真相只是站在你自己的角度看而已,换做对方也许是截然相反的说辞。

  解决问题是用办法而不是言语,何况到法院去起诉离婚本来就是双方矛盾激烈没有办法调和才去法院的,何必再用言语去刺激对方?

  尤其是在一线大城市,法官们的案件堆积如山,时间宝贵,所以说,讲重点就OK了。

  啥是重点?

  如果你重点关心孩子的抚养权,你就想一想怎么样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你想自己离婚以后能多点钱才好开始新生活,你就想一想怎么样多拿点钱财。

  至于情感问题反正两个人都不打算在一起了,爱恨情仇就没必要再提。

  再往下看另外两个诉求。

  首先是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女人提出两个孩子都要归女方抚养,而且男方要按照其工资收入的30%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一个孩子大概要支付15,000,两个孩子大概支付30000元的抚养费,理由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

  唉,看法律条文为什么只看对你自己有利的,而且只看前半句不看后半句的?

  如果说要男方支付30000元的抚养费,那男方完全提出,不要女人出一分钱的抚养费自己抚养两个孩子!

  按照2019年广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数据:

  一、上年广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75.1元/年

  二、上年广州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779.7元/年

  三、上年广州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105.60元/年

  抚养费当然可以随便提,对照上面的数据,你这样提足以让法官怀疑你要孩子的原因并不是为孩子考虑,而只是把孩子作为一种变相的挣钱工具而已,你的诉讼请求不被支持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哟。

  再插一句,知识和经验的区别。

  比如说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很多人会在网上查阅相关的法条。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

  抚养费的给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这是知识。

  知识就是告诉你具体怎么做?就像你在诉状中提出要求男方给付抚养费15000元/月/人一样。

  经验是这事情能不能做到?预计会出现什么后果?就像你提出抚养费15000元/月/人,按照谢友林律师的经验来看,除非对方愿意,否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想都不用想。

  这就好像老师只教你怎么做,但却不敢告诉你这样做能不能有效果有结果!

  绝大部分非理工科的事情,老师讲的书本上写的网络上传播的,和实际情况完全是两回事,没有实践经验,基本上自己折腾会受伤不轻,包括物质上金钱上精神上心理上。

  对于财产分割女人提出全部归自己所有,理由就是男方出轨属于不道德之人理应受到处罚。

  当然对财产分割怎么提都是自己的权利,但没有必要提“道德”问题吧。

  所谓的道德就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至于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真没必要给别人扣上道德的帽子,解决问题就解决问题,不扯其他。

  关键是你自己提财产分割要求,立案时就按照你提的诉讼标的额收取诉讼费用,等到最后的判决结果出来,钱财没有拿到多少诉讼费倒不少,找谁说理去?

  不管结婚还是离婚都是人生最重要的法律事件,对于很多人来讲,一辈子与法律打交道最多的时候估计就是结婚离婚的时候,所以该花的钱还是要花的,而不是抱着能省则省的态度,要不就是想到处免费咨询要不就是在网络上到处翻找相关的资料,问题是这种事情也是技术活,不可能一日速成呀。

  好吧,再啰嗦一句,这类案件的基本思路就是在平衡各方利益、适当的弯腰、适当的糊涂的情况下寻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拿捏适度也是个技术活,这点你想到没?

  本文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友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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