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钱不还该怎么办?律师给你支招!

2019/06/21 14:46:48 查看2324次 来源:王丽侠团队律师

  借给朋友钱,朋友一直不还,该怎么让他还钱?起诉的话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多长时间?有哪些流程?怎么收费?

  借钱是一种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对方不愿意还钱,出借人可以走法律途径要钱。

  首先,如果借贷关系明确,对方对借款事实无异议,出借人可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式让对方还款。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即出借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但是支付令的作用只有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时方可实现。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若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提出诉讼。

  支付令申请费,标的不超1万元的约为20元,1~10万元部分收取80~830元;诉讼费标的不超1万元的50元,1~10万元部分收取250~2500元。

  如果对方有异议或者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1、《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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