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纠纷律师张涛:男方吸毒还家暴,离婚千万房产如何分割?

2019/06/25 16:53:29 查看1334次 来源:张涛律师

  【案情】

  我与丈夫因家事吵架目前分居2年半,一直没离婚,他有吸毒,经常家暴,我们有两套房子,价值在1000万左右,离婚怎么分割?

  【张涛律师评析】

  吸毒不会有离婚损害损害赔偿,吸毒的离婚财产分割,参照一般的财产分割处理。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上述条文中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程度严重的、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还可能构成虐待。而夫妻暴力是家庭暴力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指夫妻之间的各种身体暴力、精神暴力以及性暴力。其中身体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一方对另一方身体的有形伤害行为;包括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导致不同程度的身体伤残、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等人身伤害或羞辱行为或者唆使他人殴打配偶等行为表现。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无过错方可以针对家暴行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而实践中离婚案件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主要会参考以下几个因素:结婚时间、侵权情况、损害后果、经济因素等。

  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的一方是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精神。本案除了精神损害赔偿外,房产分割也是按照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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