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纠纷律师张涛:女方怀孕为领证,能否要回66万彩礼?

2019/06/25 16:57:23 查看968次 来源:张涛律师

  【案情】

  女方怀孕期间,男女双方因性格,经济等原因分手,且两人并未领取结婚证,男方是否可以向女方要回66万彩礼?

  【张涛律师评析】

  彩礼是我国男女双方确定结婚时,在结婚前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赠送的财物,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女方会通过骗婚的方式骗取男方的彩礼,并不与男方结婚,那么领结婚证怀孕了彩礼能退吗?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还多少,即在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况下,是全额返还还是部分返还。由于自古以来婚姻嫁娶就不能单单以法律来约束,还要照顾风俗人情,因此,彩礼还多还少,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有无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有无共同生活、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双方及家庭的工资收入情况、彩礼的具体用途流向、双方的责任过错等因素,进而酌情认定彩礼返还的数额。

  没领结婚证怀孕了分开,彩礼应该退还,因为赠与的条件并未实现,双方并未结婚,可以退还彩礼。

  因此,处理彩礼的返还问题不仅要严格地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来处理,但也要充分考虑风俗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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