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有要家具家电和男方公积金,离婚后还能要吗?

2019/07/01 11:26:09 查看1252次 来源:易轶律师

  问:法院已经判决离婚了,在离婚的时候我并没有要家具家电和男方的公积金,现在我想要了还能要吗?

  答:这个其实跟咱们上面一个问题是差不多的类型,如果说当时这个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上面写明了家具家电归男方,男方的公积金归男方的话,这个时候女人可是不能再去主张这个所有权的,但是如果并没有写明这个情况,而且也没有这个统一条款:个人名下财产归各自的话,那么只要您能够调卷,在笔录中没有放弃这个财产,您这边也是可以再去起诉要求分割的

  离婚前男的一直没有给抚养费,可以向男的提出要离婚前的抚养费吗?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去起诉?

  对于这个离婚前男方没有支付的抚养费,因为当时在离婚诉讼中,您并没有条提出这个诉求,那相当于说其实你已经放弃了这一项权利了,那现在人是很难再去起诉,要求不到支持的!

  当时离婚的时候男的不愿意多给一分钱,包括抚养费也就给了一千,那时候男的还问要彩礼钱,彩礼钱都买家具家电了,我现在就后悔没有要,感觉太便宜他了。

  如果说您这边认为现在男方他每个月一千的抚养费给得太少的话,其实您也是可以再去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像是我之前说的抚养费的影响因素有三个,一个是对方的工资收入,一个是孩子平时的实际花销,一个是当地的这个物价,那么如果你能够证明说孩子现在的花销它是远远超过于对方给的支付的抚养费,或者说是您这边发生了一些情况,导致现在这个抚养费数额难以支撑孩子生活的话,这个法院一般都会支持您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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