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刑事律师张涛:前脚买房,后脚接到各种骚扰电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能缓刑吗?

2019/07/02 15:59:52 查看1152次 来源:张涛律师

  【案情】

  前脚买房,后脚就接到各种推销、装潢等骚扰电话,数不清的广告让消费者苦不堪言!随着互联网普及和大数据运用,公民个人信息在生产、生活中的功能日益凸显,而对应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也在逐步加大。日前,方在推进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就通过深挖群众举报线索,打掉了一个分工明确、相互交叉,非法获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

  【张涛律师评析】

  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能缓刑,但是法律规定了一定的条件,如果能符合判处缓刑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反之就不能判缓刑。如果您咨询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找杭州张涛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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