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刑事律师张涛:上市公司高管涉嫌职务侵占上千万如何处罚?

2019/07/02 16:00:23 查看1117次 来源:张涛律师

  【案情】

  某医院财务人员分51比将总额1515万余元资金直接转给了梁某的个人账户,梁某在短暂使用了这部分资金之后,通过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这些资金归还给了某医院。由于此次事件并未造成上市公司损失,挪用资金已经全部归还, 可以明显感觉到公司以及梁喜才对于规则缺乏敬畏感,多次出现违规行为,作为上市公司高管,不可能不懂得这些基本的规则,但是却仍然是随意而为,而这些违规行为发生后,其所受到的惩罚过轻,也从一定程度上放纵了这些违规分子,进而导致了梁喜才更为严重的行为发生。

  【张涛律师评析】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对单位财产进行侵占的,侵占的数额达到上千万的,是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的犯罪嫌疑人将侵占的钱补回去了,有证据证明该员工做了职务侵占事情的话,依然是可以去报警追究对方职务侵占罪。但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辩护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职务侵占后发现补上钱但公司依然要追究这个民事责任,不妨找杭州张涛律师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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