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辩律师张涛:网络账号具有价值性,盗窃虚拟财产涉嫌盗窃罪能取保吗?

2019/07/17 18:20:02 查看1149次 来源:张涛律师

  【案情】

  谢某与毛某是某网络游戏中的网友。2018年2月10日,谢某以90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游戏账号卖给了毛某。毛某获得游戏账号后便脱离了谢某之前所在的游戏行会,转而加入敌对行会。这一操作引发了谢某的不满,他决定盗回账号。2018年3月19日,通过好友辅助认证,谢某盗回游戏账号并修改密码,同时将毛某的手机号码与这个游戏账号解绑。毛某发现游戏账号被盗,首先便想到了谢某。因为这个账号绑定的是毛某的手机号和谢某的QQ号,购买账号时QQ号码并未解除绑定。谢某是除了毛某之外唯一能轻松登录账号并修改信息的人。毛某立即与谢某进行联系,可面对毛某的质问,谢某拒不承认。拨打了几次电话后,毛某的手机号被对方拉黑。多次沟通无效后,毛某选择报警。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张涛律师评析】

  取保候审要看条件的,三年以下的一般可以取保候审的。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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