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知多少--鉴定篇

2019/07/17 20:05:03 查看1272次 来源:熊高杰律师

  工伤认定之后,就到了最重要的也是整个工伤事件中的核心部分--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伤残等级关系着劳动者可以获得的赔偿数额,《工伤保险条例》中对此有详细规定。

  鉴定的具体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鉴定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的工伤鉴定等级一般分为十级,不同的伤残等级能够主张的赔偿项也有所不同,许多劳动者对自己的权利了解不清楚,用人单位赔偿了医药费便不了了之,导致了许多劳动者需要出院后康复护理等过程的费用,自身又暂时或永久的失去了劳动能力,使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实际上,治疗中途的交通费、食宿费,后续的康复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误工费等等一系列的费用都是可以主张的。

  工伤赔偿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

  (五) 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 伤残津贴。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对于参保和未参保职工的所负责任是一样的,只不过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用人单位如果未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责任,就要承担受伤职工工伤待遇的全部责任,同时保证参保和未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时,享有工伤待遇的标准一致。因此,劳动者与单位缔结劳动关系之前,一定要确认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购买保险。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