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取证的正确姿势!

2019/07/18 16:50:21 查看1029次 来源:钟文科律师

  一、录音证据有效吗?

  有效!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八种形式的证据,其中第四项是“视听资料”也就是录音录像证据。

  二、什么样的录音证据才是有效证据?

  录音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合法手段取得的”。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三、在对方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偷录是否合法?

  1、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

  2、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无效。

  四、什么样的录音证据,会被法院采纳?

  1、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

  2、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

  3、谈话人身份明确;

  4、录音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

  5、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

  6、有其他证据佐证。

  五、什么样的案件适合录音?

  债务纠纷

  房产纠纷

  精神损失赔偿

  。。。。。。

  涉及财产类都可以采取录音的方式哦!

  怎么录音,要注意的是哪些问题?

  取证前的准备工作

  1. 录音手段的选择

  录音手段要合法。通常来讲,双方当面沟通时一方持录音设备或者电话沟通时一方直接电话录音,从手段上讲,都是合法的。

  2. 录音时间的选择

  录音越早进行,取证对象越无防备。最好在双方没有发生大的矛盾冲突,至少是还没有起诉之前,这时录音价值最大。起诉后,再收集证据,一般很难成功。

  3. 录音地点的选择

  应该尽量寻找比较安静和不受干扰的地方,更能够获得较好的录音效果。

  4. 录音设备的选择

  尽量选择体积小、易隐藏、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采访机、录音笔或带录音功能的MP3都可以,最好是可以进行复制的设备。

  取证时的基本要点

  1. 确认基本要素

  谈话内容中要有时间、双方身份、地点等因素,在案件往往有重要作用,最好沟通过程中有明确确认。

  2. 设定关键点

  要根据案情和手里掌握的其他证据,来设计录音证据要固定的关键点,要与诉求目一致,要与其他证据能相互佐证。对于关键内容,可能的话,要多次确认。

  3. 注意谈话的沟通方式

  涉及关键点的语言内容要清楚明确,不能含糊不清;与对方沟通尽量平和,在激动争吵过程中的表达,可能会认定为非真实意思表示;避免以威胁的口吻交谈,这样取得的证据,可能认定为违法。

  4. 固定客观事实

  当事人举证的目的是固定曾经发生的客观事实,不要在各方不同观点或对法律的看法上纠缠,是非对错自有法官来判断。

  取证后的注意工作

  1. 注意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

  对视听资料的真实性产生争议时,可能会需要司法鉴定,这时要向法院提供原始的视听资料载体,所以原始的载体要保留好,不要复制后丢失或覆盖毁掉。

  2. 注意保留完整录音证据

  要保留视听资料的完整性,剪辑、截取后的录音证据,通常是无效的。

  3. 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

  在开展证据公证的地方,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确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4. 向法院提供录音证据要有文字版

  向法院提供录音证据的方式通常是刻盘,而且要给对方一份,对方要仔细核实的。因此,向法庭提供文字整理版的录音证据,是形式上的基本要求。


律师资料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