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女方未经男方同意带孩子出国,开庭时法院能否将孩子判给男方?

2019/07/22 11:27:31 查看1099次 来源:易轶律师

  问:分居期间女方处处制造障碍,不让男方见孩子,孩子上幼儿园什么的也不通知男方,带孩子出国也不告诉男方。女方这种剥夺男方亲权的行为,在法院开庭时,法院能否将孩子判给男方?

  答:首先关于抚养权会判给哪方,并不是说剥夺亲权等等这些行为能够影响的。法院判决抚养权一般来说就会考虑到最重要的一点,是孩子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如果孩子一直跟随着女方生活,男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当然还有一些比较明显的条件,比如孩子两周岁以内,判给母亲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10周岁以上就会考虑孩子的意见。在北京来说的话,8周岁以上也会考虑孩子的意见。如果说2到8周岁之间,可能考虑双方的综合条件,比如谁的经济条件更好,谁能给孩子更好的教育资源,父母能够帮忙照顾孩子,这些都是考虑条件。

  相对于我刚才说的这些指标或者说条件来说,女方这种所谓的剥夺男方亲权的行为,在法官看来可能就没有那么重要。当然如果真的开庭的话,男方一定要把这种情况做一个说明,要告知法官女方这种不让男方进行接触,探视孩子的行为,以后会很大程度的影响探视或者抚养的这些权利。这个要进行一个说明,但是刚才我说的其他条件一定要重视,否则的话法官为了不改变孩子的生活情形生活状况,把孩子判给女方,可能性是非常大的,男方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才能很更大程度更有可能的获得抚养权。

  这个要进行一个说明,但是刚才我说的其他条件一定要重视,否则的话法官为了不改变孩子的生活情形生活状况,把孩子判给女方,可能性是非常大的,男方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才能很更大程度更有可能的获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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