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20万未遂会怎么判的,不是主犯,在看守所20多天了,没有消息,怎么办

2019/07/22 16:38:56 查看1341次 来源:张涛律师

  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

  一般有三种审理期限,一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3个月;

  二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是20天;

  三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但却是合议制,是针对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审理期限是45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

  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 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此处应把握三点:

  (1)威胁或者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毁坏财物,也可以是损坏他人的人格、

  名誉或者揭发隐私及违纪、违法等。

  行为人扬言要侵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2)威胁或者要挟的作用,是对被害人的精神进行强制,使其产生恐惧心理,

  被迫在一定期限内或者当场交出财物;

  (3)威胁、要挟的方式没有限制,既可以向被害人当面实施,也可以通过书信、

  电话或者他人转达等其他方式实施,但只要使被害人知道即可。

  2 构成本罪以勒索财物数额较大为必要条件。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罪的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

  未达此数额标准的敲诈勒索行为,只能予以治安处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会见你的亲人,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向侦查机关了解你亲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辩护意见。

  换句话说专业刑事律师是你亲人唯一的保护神。

  3 本罪的罪过形式为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如果行为人实施威胁、要挟,是为了取回自己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或者是为了索回自己的债务,

  因缺乏犯本罪的故意,而不能定本罪。

  4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罪的“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

  多次敲诈或敲诈多人的;以暴力相威胁进行敲诈的;

  敲诈集团的首要分子;因敲诈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后果的等。

  量刑与敲诈的数额有关,如果未遂,可比照即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

  盈科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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