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2019/07/23 10:58:52 查看1161次 来源:李江华律师

  用户问题:我已经辞职,但是之前的工资老板一直拖欠,该怎么办?能起诉吗?

  律师解答:辞职后,单位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一、辞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有:

  1、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申请仲裁、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在申请劳动仲裁应注意以下事项: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四、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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