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漏洞百出”,该如何维权呢?

2019/07/23 16:33:08 查看1014次 来源:熊高杰律师

  一套房子是一个幸福家庭的根基,很多人宁肯背负几十年的房贷,兢兢业业工作还款,也要购置属于自己的房子。然而,结局并不总是美好的,许多人刚住进新装好的房子里,却发现没买多久的房子四处渗水,甚至开裂,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的第一念头是:房子质量不合格,要退房!事实上,退房的主张一定能够得到法律支持吗?下面听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

  首先,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法条可以得出,支持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两种:其一是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这种直接影响到使用人安全的问题,显然解除合同及时止损是比较明智的,买受人同时可以要求卖方赔偿相应损失;

  其二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从而导致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法律同样允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而常见的房屋渗水、墙皮脱落等问题,均可以通过修理、赔偿来解决,不影响正常使用,法院是不予支持解除合同的。

  解决办法:一、在验收房屋时,买受人就应当擦亮眼睛,首先应确认房屋具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四方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和住宅质量分户验收表,此时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当要求开发商尽快维修;

  二、短期入住后出现问题,应注意问题部位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开发商一方应承担修复责任;如果对方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对方承担。

  三、即使过了保修期,如果确因开发商原因致使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仍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如争议较大的墙面开裂问题,可能属于承重墙体裂缝等结构性裂缝,也可能只是装修方面的瑕疵。

  维权关键点在房屋出现质量时,一定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很多业主在与开发商产生纠纷后,无法提供关键证据,房屋是否存在质量缺陷、质量缺陷的原因、具体损失、修复的金额等证据,导致败诉的可能性较高。在发生相应质量问题后,除了拍照,录像等常见的方式外,公证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公证人员出具的现状保全公证书,可以成为重要的维权证据。证据固定好,当事人也可修缮房屋,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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