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如何向法院诉讼?

2019/07/31 11:08:01 查看990次 来源:刘紫悦律师

借款人欠钱不还,如果双方对于逾期未还款的争议解决方式无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或者直接约定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以下将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基本流程及所需资料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1的标准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向法院递交被告准确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和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还应当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应填写证据清单。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办理立案手续。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交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未予获批准的仍不缴纳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进行民间借贷起诉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借款协议或借条;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借款用途的证明;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付款、付息凭证;其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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