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机构签了合同,可以退款吗?

2019/08/05 11:51:42 查看1335次 来源:李翔律师

  近些年,教育培训机构扎堆而起,发展得红红火火,随之而来的还有不断发生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教育培训合同,是指受教育者为了接受教育向提供该教育服务的教育培训机构缴纳费用,两者之间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

  网友咨询:

  今天在教育机构签了合同还要贷款一万多,当时糊涂就给签了。现在后悔了。他查了征信,然后拍了我的身份证,只签了培训合同。贷款要短信验证码还没有给他,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李翔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合同只要具备了生效要件,即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就能生效。具体来说,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不受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自愿与对方订立合同,那么该合同就自双方签章后开始生效并约束双方。如果你现在要违约,那么将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看你们该份合同中的规定。

  李翔律师解析:

  第一,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并且学校还需要向学生支付违约金。

  第二,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相应的费用,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第三,签订协议前务必看清协议内容 建议消费者保留维权证据。协议中有相关退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以消费者和商家订立的协议为准(无效格式条款除外)。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对于消费者所说并未预约课程或者已取消课程等情况,建议消费者在与商家交流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材料、录音、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络聊天记录等。若日后涉及诉讼,从证据的角度来看,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在法律程序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第四,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而无法继续上课,申请退费的情况,则学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学校扣除相应的费用,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第五,学校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用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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