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写借条,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2019/08/11 10:18:58 查看1066次 来源:广东六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好友之间相互借钱的情况很常见,一般碍于情面大都没有写借条,但出借人把钱借出去,要不回来的情况却不在少数,这无疑给出借人留下了很大的隐患。在没有写借条的情况下,一旦朋友拒绝还款,将大大提升出借人举证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难度。

  在日常的法律咨询中,律师们经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有朋友向他借了钱,没有写借条,他直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将钱转到朋友的账户上,没有任何留言,后来想要朋友还钱,朋友不认账了,这种情况该怎么才能把钱追回来。下面我们就具体分析一下:

  没有借条就无法主张借贷关系了吗?

  毫无疑问,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最有力证据,但如果没有借条是不是就不能证明借贷关系了呢?事实并非如此。借条是借贷双方形成借贷合意的重要凭证,但却不是唯一债权凭证。但应当明确的是出借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条重要的原则,也就是说出借人认为借贷关系成立,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二要证明款项已经交付,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出借人承担不利后果。

  没有借条,但在综合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符合日常经验罚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下提供的证据,例如转账凭证和日常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往来记录等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转账事实的存在,就能认定借款关系成立。

  因此,建议大家在借钱给他人的时候,一定要留有有效凭证,最好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事由、交付方式、借款金额、利息、借款期限和逾期利息等进行约定,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如果没有借条,可以通过找证人作证、提交合法有效的录音、还可以通过QQ、微信、支付宝等聊天记录等相关的证据做支持,最好通过转账方式而非现金出借,并且要在转账时一并留言说明借款事实。总之,取证越多证明力越强,而一旦出借人拿不出有效地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很有可能会承担败诉后果。

  没有债务人身份证号码,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上文中已经分析过,没有借条也是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没有借条并不妨碍起诉,出借人依然可以去法院立案起诉。但在实践中,经常碰到出借人不知道被告身份信息无法起诉立案的情况。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出借人作为原告在立案时需要提供被告的公民身份号码和住所等信息,否则,在无法确定被告身份时,法院通常会不予立案。但问题是,在没发生纠纷以前,出于信任或者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当事人之间往往不会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信息,例如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等基本信息,这给立案起诉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在不知道被告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如何查找对方的身份呢?通常来说,原告没有被告身份证信息的,可以委托律师依法查询、调取。但根据《律师查询人口信息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律师应提供被查询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或出生年月日,以便公安机关准确提供被查询人的人口信息。不能提供被查询人的准确姓名及相关信息导致无法查询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或者提供被告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律师才能查询查询被告的户口登记信息表,包括查询其暂住地址、登记时间等居住登记信息。因此,在日常的经济交往过程中,要求对方出具其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提供身份证号码及有效的送达地址才能有效确保自身的权益。

  此外,还需要提醒的是,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借款人如果借钱不还,出借人应当及时维权,在诉讼时效快到期时,可以采取相关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变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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