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罪刑拘在看守所,这个时候律师可以会见吗

2019/08/19 19:32:24 查看1265次 来源:张涛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

  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可以请律师辩护;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随时请律师辩护。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可以随时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刑事辩护的人主要包括: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5、人民法院的指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局传唤家人,家属是否有权利陪同,要经过批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

  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如被刑事拘留,尽快联系专业刑事律师介入。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

  盈科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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