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首付购房,婚后协议给女方,离婚时反悔了怎么办?

2019/08/21 15:12:47 查看2377次 来源:易轶律师

  问:男女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协议中声明婚后房归女方所有,男方自愿放弃该套房子的产权,但该房产当时只是用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登记的,并且房贷也是用男方自己的名字申请的,并且现在还有十多万的房贷没有还清,现在呢男方后悔起诉离婚,并且想推翻婚内财产协议。这个当事人想问:

  这种情况下,房贷尚未还清的婚内财产协议还是否有效,那女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如果确实是婚内财产协议的性质,该协议是有效的,不论房贷是否清偿完毕,即使男方起诉要推翻该协议,协议被推翻的可能性也不大,但是需要提醒您注意,一呢是在实践里婚内财产协议容易与离婚协议混淆,很多当事人误将离婚协议当作婚内财产协议,而离婚协议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才生效,也就是说手中的协议可能根本就还没有生效,建议由律师预先判断一下手中协议的性质。二呢诉讼是一项专业活动,如果男方已经诉至法院,建议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完成诉讼过程,以防错误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问:婚前的个人财产和礼金婚后全部转给对方,当时对方说是借款,但是没有借条,之后对方给了我一张差不多金额的卡,卡是对方婚前的,现在呢因为对方要离婚,所以对方在起诉离婚前把这个卡给注销了之后就一直没有任何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去获得最大的权益呢?现在对方不承认借款行为,说是他的银行卡是我偷偷拿去的,他以为丢了,所以注销了。

  答:您面临的这个情况确实比较被动,婚前的个人财产和礼金原本呢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转给对方的行为因为缺少借贷合议,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对方的赠与。那对方注销的这张卡呢虽然卡注销了您无法取钱,但是您仍然可以分得这张卡的余额以及不合理花销的部分。为了争取您的最大权益,您呢也可以扩大关注范围,最好可以由律师替您全盘梳理一下其他的财产情况,看从哪里着手,更能最大程度的争取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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