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减刑条件是什么?委托律师就可以减刑甚至无罪释放吗

2019/08/21 19:17:53 查看1308次 来源:张涛律师

  《刑法》第78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进展、帮助、取保候审、辩护等,争取从轻、减轻、缓刑或免予处罚;

  一些人认为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自己懂一些法律,口才也好的话,

  完全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就根本不用请律师,其实这是一种糊涂的认识.

  第一,当事人自己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是案件的亲身经历人,但经验告诉我们,当事人都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及经过.

  第二,当事人法律知识的局限,使其对案件事实及事实的性质\案件事实的法律意义难有正确及准确的把握.

  第三,刑事案件中大部分当事人被剥夺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无法收集证据.我们都知道,证据在打官司中的重要性,可因为这些当事人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们难以收集证据.

  第四,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影响当事人为自己辩护.当事人身在事中,诉讼和其自身有直接关系,经常产生""前怕狼,后怕虎""的矛盾心理,从而难以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

  由于上述原因,当事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无法充分有效的为自己进行自我辩护.而律师的辩护则能克服这些局限,使当事人能真正享受到法律赋予的辩护权,受到公正的对待.

  在聘请刑辩律师时注意:有两种律师包打赢型和海夸关系型的人当事人一定要警惕:刑事辩护律师代理是一个复杂且充满变数的复杂工程,仅仅凭借当事人不了解情况的几句简单的陈述就向当事人打包票的律师,所以当事人最好不要把希望寄托于这样的没有丰富的刑事案件经历、专业的水平能力的的律师上,仅靠吹嘘勾兑关系的律师身上,可能人财两空,得不偿失,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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