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结束时,损害赔偿如何争取

2019/08/27 12:52:55 查看1286次 来源:曹艳红律师团队律师

  《婚姻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法》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对于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里所说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在争取赔偿之前我们需要清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婚内财产、债务、债权、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登记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协议离婚,是不存在惩戒的,即便是有惩戒也是夫妻两人之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诉讼离婚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主体是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说对方有过错你没有过错才可以主张到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诉讼主张损害赔偿不能单独提出,必须是诉讼过程中提出。

  《婚姻法》中的过错方。

  婚姻法特指:对于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与我们日常生活中认为的,拉手、开房、拥抱、接吻等是有区别的,需要提供能认定为与他人同居、重婚的才可能争取到精神损害赔偿。

  重点说一下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中涉及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这里我们需要清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精神抚慰金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没有特别明确的法律规定。

  重婚罪

  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

  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中出轨的一方可能受到的惩戒主要是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民事赔偿,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过《婚姻法》中的过错是指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并不是泛指出轨。

  以上内容供参考使用,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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