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案嫌疑人获得检察院不起诉处理

2019/08/27 16:35:51 查看1427次 来源:张海威律师

  案件概况:

  2018年4月份王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所牵涉“传销”活动是风靡全国好多地方的某宝汇,王某某作为青海地区负责人曾经组织不止百人聚会,介绍该平台推出的各种产品,还曾接待该平台背后公司来青海开展业务的相关领导、讲师,给他们安排住宿、会议场所。该平台经营模式为:自己在该公司指定网络平台上交费、注册成为会员,之后可以将此平台推荐给他人,按照推荐人数平台会给推荐人物质奖励,包括金钱、日常生活用品等,并且可以在其积分商城购物。

  律师工作及所起作用:

  在公安侦查阶段王某某的丈夫就委托我们担任辩护人,在此阶段辩护人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王某某,详细了解其参与该组织的来龙去脉、在组织中具体从事了的事务、作用等情况。后来该案移送到检察院后,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我们查阅全部卷宗材料后,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并不完全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因为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公安所取得的证据无法证实王某某参与的活动以推荐人数及层级为计酬依据(这一条是该罪最显著的特征),王某某推荐的人员数量及层级方面也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该平台本身看,好多参与的人员是获得了返利的,而且也有好多人在积分商城兑换过一些商品,只是后来因工艺经营不善,导致了一些投资并未按照既定模式、期限获得返利。

  我们辩护人详细查阅相关案例及法律、司法解释等材料,结合本案情况,最终一致认为王某某应属无罪,故大胆地向检察院提交辩护意见书,希望检察院能够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对王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院也是采纳了我们的建议,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做出不起诉决定,使得本案获得一个公正的处理,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建议各位遇到法律问题尽早找律师寻求帮忙,否则你会多走弯路,甚至四处碰壁,麻烦非但得不到解决,而且可能惹来更大的麻烦。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