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的撤立变更需要什么条件?

2019/08/29 09:57:54 查看1110次 来源:沙云翠律师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上面介绍,我们知道,我们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理都会立遗嘱。为了提高法律效应我们也会进行遗嘱公证,但是公正之后如果我们想进行变更我们的遗嘱,那么变更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变更?

  一、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要什么条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

  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处应及时受理办结。

  二、如何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2、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撤销或者向公证处申请撤销原公证遗嘱即可。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如果遗嘱人原所立的是公证遗嘱,在撤销时,仍需要原公证机关办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均不得撤销原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属于各种遗嘱形式里效力最强的,虽然法律也允许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但在具体进行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时候也需要更加谨慎,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什么意外,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至于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要什么条件,具体包括四个,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才允许进行撤销变更。

  以上就是变更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法律知识,立遗嘱一定要慎重,不然公证后变更会较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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