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你啊!”姑娘,醒醒吧

2019/09/03 17:25:46 查看1130次 来源:梁泽颖律师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养你”这句话成了女生找男朋友的标准之一,很多人羡慕谁谁毕业就不用出来外面奔波,跑业务、看人白眼等等的生活磨炼,早早相夫教子,安享生活.....

  可是甜蜜的陷阱,不是每个人都能幸运躺着过的,每年在法庭上男方出轨起诉离婚,女方不可置信的眼神和心灰意冷心中的面容,很多女人心想家没了,我还有孩子,还在就是我活下去的动力。可是...

  看过《我的前半生》吗?法庭上天天见,一个硕士学历的姑娘,毕业后在家做全职妈妈。七年之痒后,老公出轨起诉离婚,彼时她已30多岁,她们都像柳飘飘一样被那句“我养你啊”感动得一塌糊涂。

  然而现实是闹到法庭上的时候,男人说,孩子归我,你没有钱,没有抚养能力。你没有房子,孩子没地方住。你没有本地户口,孩子上不了学……

  面对咄咄逼人的“三无”诘问,姑娘低着头红着眼,“他当初说过他赚钱养家,让我不要工作的。”

  男人想要包养小三,最安全的办法就是把女人圈养在家中,她的生存能力会像温水煮青蛙一样消失殆尽,她们没钱没话语权,请不起律师,囧得抚养权也争取不到。

  现代社会,婚姻已经从“圈养型”演变为“合伙型”:它是经济的共享,责任的共负,风险的共担。男强女弱的时代渐行渐远,强强联合占据了主流婚恋观。如果说旧时的浪漫是“烽火戏诸侯,只为博美人一笑”,而如今的理想伴侣则变成了“希望你是美人,还希望你是诸侯”。

  选择做全职妈妈本身无可厚非,但无论何时要保有走出家门说干就干的能力,否则将来一拍两散时可能连后路都没得退。

  婚姻应该是做加法甚至乘法,而不是做减法。你创造了多少价值,法律替你保护。倘若你连生存能力都没有,法官也做不了你的超级英雄。

  小编给各位姑娘的忠告是:经济独立,生活独立。这里的独立不是让你一个人,而是能自己没有人能照顾的时候的时候,你也能依赖自己。

  附:婚姻法律小知识

  夫妻【买房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离婚后协议不成,一般会判归登记人所有,然后给予另一方补偿。

  婚后【父母为子女买房】登记在你名下的就是你的,登记在你爱人名下以及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都归共同所有。

  离婚后,如果孩子想改姓?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在父母为子女上户口时,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是经过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子女与父母间的关系,无论是血缘关系还是法律关系都是不随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变动的,孩子是永远是双方共同的,因此即使离婚了,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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