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依据什么标准立案,量刑情节有哪些内容

2019/09/05 10:07:56 查看1313次 来源:章法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故意伤害随时在我们身边可能发生的,是行为人故意地采取了暴力手段指使他人人身损害的行为,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如果侦查机关要对故意伤害案件进行立案处理的,那么故意伤害罪怎么立案?现在章法律师为大家带来了相关法律内容

  一、故意伤害罪怎么立案

  1、由公安部门侦查。公安部门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

  2、检察院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复核。复核后认为不符合批捕条件的,向公安部门发出《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后放人;复核后认为符合批捕条件的,向公安部门发放《逮捕证》,公安部门随即正式逮捕犯罪嫌疑人。

  故意伤害罪怎么立案

  3、公安部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先将其羁押在看守所内,检察院择日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

  4、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过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合议庭讨论定罪量刑意见后由审判长宣判。

  5、如果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起申诉的,一审判决书生效,被告被移交到监狱服刑;如果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二审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无罪的,当庭释放;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审理的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就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被告被移送到服刑监狱服刑。

  7、如果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要求民事赔偿的,可以提起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法庭将一并审理。

  二、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的话也可以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本律师本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以及经济学、财经等多专业知识,寻找案件突破口,辩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

  三、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有哪些

  1、所谓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

  2、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3、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虽然在行为结果、犯罪主体、罪过形式方面相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容易混淆,二者主要的区别是:

  4、因此,区别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未遂)罪,不能单纯地看行为结果。如果行为人主观心理是追求他人死亡的目的,虽然没有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也不能认为是故意伤害罪,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罪。

  以上就是章法律师为您整理的最新故意伤害罪怎么立案的相关内容。综上,故意伤害案件应当先由公安部门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再由检察院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复核,最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您还有什么地方有疑惑或者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咨询章法律师,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专家型律师。从业十五年以来累计为客户挽回巨额经济损失,拥有极强的司法实践与解决争议能力,欢迎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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