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起诉离婚的条件、材料和注意事项

2019/09/05 11:32:12 查看1232次 来源:刘云海律师

  涉外离婚也是可以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离婚事宜不能达成一致的都会选择诉讼离婚,涉外起诉离婚因为涉及到外国人,所以在起诉的时候,注意的事项相对会多很多,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我们是需要准备一些材料的,符合离婚条件才可以提起涉外起诉离婚,那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涉外起诉离婚的条件、材料和注意事项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涉外起诉离婚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二、涉外起诉离婚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三、涉外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

  1、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外国人的护照要进行公证和认证。

  在涉外婚姻诉讼中如果外国人一方不出庭,只是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法律规定要把授权委托书和法律意见书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并没有规定护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实践当中,如果护照没有一同办理公证和认证,那就麻烦了,不仅需要补办这一项,而且大大延长了诉讼的期限。

  2、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外国人姓名的写法要规范。

  起诉书中只写中文名或只写外文名都不可以,一般是外文名在先,中文名在后,两个都要写上,而且外文名要根据护照上确定的名称来写。

  3、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外国人的住址准确、书写要规范。

  如果人在国外而在国内无住址,那么地址就写国外的地址,但一般也是外文在前中文在后,至少得把中文写上,只写外文肯定不行。同时,地址一定要准确,不然相关法律文书很难送达。

  4、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公证和认证材料一定要由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来翻译。

  在国外形成的公证和认证材料拿回国内后,还要进行翻译,而这些翻译必须是当地法院认可的翻译机构,不是随便找家翻译公司就可以的。

  5、在涉外离婚诉讼中,起诉书的内容要尽量简单化。

  起诉书的内容要尽量简单化,尤其是双方协议诉讼离婚的起诉书,事实和理由部分更要格外注意,写上太多无关大局的话反倒会引起法官的过多关注,从而给自己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

  6、国内诉讼离婚案件多是以调解书结案,但涉外案件应该尽量以判决书结案。

  因为中国法院的判决书比调解书更容易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如果遇到某些国家不认可调解书,那就会给国外一方造成极大的麻烦。这一点有些法院考虑的就比较周到,即使是协议离婚的,他们也只给判决书不给调解书。

  7、双方通过法院调解协议离婚的,最好由国内一方做原告。

  一方不回国而委托国内律师代办的,最好由国内一方作原告,国外一方作被告,而且要等办妥公证认证手续后再立案,这样最省时间。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涉外起诉离婚的条件、材料和注意事项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涉外起诉离婚的手续相对来说较为复杂,提交的材料也相对比较多,要注意起诉书的书写。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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