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注意事项

2019/09/11 10:39:04 查看1080次 来源:陈悦律师

  “陌生的城市啊熟悉的角落里

  也曾彼此安慰也曾相拥叹息”

  背井离乡、漂泊在外的人们来到陌生的城市,难免需要租房,除了要考虑需要的房型,还要找到相应的房源,现在获得房源的渠道有很多,可以通过手机APP查询或是直接通过房产中介租房。找到满意的住房后便是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签订合同时哪些是必要事项呢?

  一、辨别住房及户主真伪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应要求出租人出示不动产产权证书、居民身份证。出租人可以通过产权证得知房屋的确切位置、房屋面积是否与合同一致;并结合出租人的产权证及身份信息得知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在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所谓的“二房东”,此“二房东”即与实际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同意下或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给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也可能被解除,给次承租人造成损失。同时,如果租赁房屋属于未经批准的临时建筑或违章建筑,也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二、所有条件需书面确定

  出租人或者房产中介为了促进合同的签订,会口头承诺一些条件,承租人极有可能头脑一热就把合同签了,等到交付住房时,承诺的条件却无一兑现:配套家电没有,精致装修也没有,反正是要啥啥没有,回头一看合同,压根没书面约定,这时候合同已签,到成了哑巴吃黄连。那租赁合同中应书面写明哪些内容呢?

  1、明确租赁期限

  在房屋租赁期间内,一般情况下承租人不可退房,虽然对承租人来说有了时间的约束,但却实现了对自身权利的保障:出租人不可随意要求收回住房,并且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使得住房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居住至合同期满,并且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买卖该住房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

  2、明确租金金额和其他费用的承担主体及支付方式

  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与出租人明确住房租金价格、支付周期及支付方式,以防止出租人在租赁期间擅自提高租金。其次,在租赁合同中还应明确水电燃气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承担主体,是出租人代缴还是承租人自缴?另外,目前房屋租赁中出租人通常还会要求承租人另行支付一笔费用作为押金,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理应与出租人明确关于合同期满后押金的返还问题。同时,为了防止出租人与承租人在费用支付上产生纠纷,建议承租人在合同中与出租人明确约定收付款的方式,比如通过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转账。

  3、明确房屋维修义务

  承租过程中偶尔会出现家电或装饰损坏的情况,为防止出租人在维修义务上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承租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的具体期限,以及出租人不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出租人可采取的合理措施:比如承租人可以先行自行维修,维修费用后期由出租人支付,亦或是承租人可以要求维修费用在租金中扣除。

  4、明确房屋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

  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实际考察租赁住房,将房屋内部附属设施一一列明,以防止因设施物品所有权或功能性问题产生纠纷。另外,对于住房承租人若有意予以装饰装修,最好得到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再进行改善或增设,同时,还需明确租赁期届满后关于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方法及价值归属。

  5、其他

  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另行约定其他条款,比如约定违约条款来约束双方遵守合同约定,或是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亦或是约定可以进行转租的条款。但笔者建议,所有约定都需要书面予以确定,以防止产生不必要的争议或纠纷。

  三、结语

  详细的租赁合同条款是保障承租人自身权益最有利的武器,此文供需要租房的朋友予以参考,希望本文可以给正在或即将需要租房的你带来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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