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忠诚协议的相关法律问题

2019/09/19 17:44:26 查看1303次 来源:胡婷婷律师

  概念:夫妻忠诚协议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约定的夫妻双方不得违反的婚外性行为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以变更夫妻人身权利义务或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目的是为了维系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持续稳定。或者是为了惩罚有过错方而达成的协议。

  现实案例报道:2013年5月山西一女因丈夫出轨,凭“忠诚协议”成功索赔10万。

  发展历史:夫妻忠实协议随着我国离婚率的飙升(现在部分发达城市的离婚率高达38%,法院有三分钟一的案件都是离婚案件,这也就是为什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原因,要控制离婚率呀!现在从四川省的法院开始,还有离婚冷静期,到法院离婚,先指定时间,让双方冷静冷静,当然这个是题外话),夫妻忠实协议和夫妻婚前协议,越来越多的进入大众视野,更多夫妻签署这个协议。

  关于夫妻忠实协议有以下需要明确的法律问题:

  第一,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夫妻忠实协议效力的问题,但依据民法“法无禁止则自由”的原则,夫妻签订夫妻忠实协议,原则上有效。

  第二,但是该协议不得违法国家强制执行规定(如一方出轨离婚后无权探望小孩,不允许赡养老人,支付老人生活费)和违反法律公序良俗(比如双方约定的,一方违背忠诚协议双方将必须离婚的条款,法院不会认可的)。

  第三,关于夫妻忠实协议内的财产约定,一定要界定清楚是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约定(比如约定各自的财产属于各自或者全部归宿一方,或者一方将婚前财产赠与另一方)还是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不离婚就没有效力),二者的区别。

  第四,夫妻忠实协议不能显失公平,不能这规定一方不能出轨,不能做什么,做了就有什么什么处罚,另一方就可以为所欲为的约定。夫妻忠实协议一定要强调双方互相忠实,互相扶助,共同经营夫妻生活,维护夫妻感情,不能签署夫妻忠诚协议就是奔着离婚去的。

  第五,如果是在一方有过错(出轨、家暴)的情形签署的,一定要走协议内载明对方的过错,如果真的离婚,法院是会认可的,否则你能难有其他证据证明婚姻关系中一方存在过错了。

  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

  胡婷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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