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如何解除、终止?

2019/09/23 16:34:01 查看1105次 来源:刘堂律师

  我国合同法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合同成立后,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不可以随意解除、终止。委托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解除程序亦应当遵循合同相关法律的规定。那么,委托合同如何解除、终止呢?

  一、委托合同如何解除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即是说,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受托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解除委托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解除委托合同不得造成对方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解除委托合同,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对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后不可撤销。

  二、委托合同如何终止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但是,委托合同终止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2.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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