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的老板发的钱不要急着点收钱

2019/09/27 21:07:05 查看1669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如今我们的生活已经被科技给极大的改变了,现在我们出门只需要携带一部智能手机,然后就能走遍天下了,所有的吃住行基本上都能使用手机来解决,想要买东西,只需要拿出手机打开支付宝或者微信扫一扫就能支付,非常的方便! 这几年支付宝真是改变了好多,从免息任何银行转钱再到去医院挂号,付钱都自动充支付宝扣钱,再到如今的小商小贩们的收钱码。

  劳动者遇到老板用微信给你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如何在收钱这个过程中,将证据固定下来呢?下来为大家分享一则案例:

  周某于2018年11月6日入职东莞市一家公司工作,11月26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并没有做满一个月的时间就发生了工伤,住院23天,2019年1月17日认定为工伤,2月15日鉴定为伤残十级,在社保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700元,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100元。

  周某受伤后就通过网上联系到了笔者,问如何证明自己的工资?笔者叫他在平时的时候多和老板降聊有关工资的事情,并且做好录音,但是老板太忙,没有机会。后来将到12月的月尾,老板要发11月份工资,笔者吩咐周某,如果老板用微信发工资过来,看到微信红色的转帐界面时,要先淡定,不要心里太高兴地马上点开,要先发信息过去问老板是不是11月份工资,得到老板的肯定之后再点开。

  2018年12月30日晚上22.13分,老板用微信转帐过来了,我叫周某发了一条信息,问是11月份工资吗?对方回答是的,预期的目的就这样轻松地达到了。

  2019年4月23日申请劳动仲裁,老板方面只答应按社保的赔偿基数3100来赔偿,最后鉴定笔者方面提交了微信截图,最后换算出受伤前的工资为4753.5元,比社保赔偿基数每个月多了1600多元钱。

  2019年6月26日,东莞市樟木头仲裁庭裁决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伤赔偿金39785.9元。

  律师办案实务操作心得:一般来说,老板的时间观念比较强,用微信转钱过来,就是直接打上金额就发过来,不会主动打备注是哪个月份的工资,也是老板太忙的缘故吧。在这个时间,劳动者一定不要急着点开,先发一条信息过去问老板是不是哪一个月的工资,一般情况下,老板们都没有防备,都会如实回答。这样,让仲裁员或者法官一看这个微信截图,就明确这一笔是哪一个月的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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