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9/09/29 08:28:06 查看1115次 来源:郑章章律师

  前言

  大部分婚姻的开始,是激情;目标,是永远。

  但是总归会有一些婚姻因为各种原因,走向了分道扬镳。

  离婚,其实说起来很简单,很容易,但实际上需要考虑的确实也不少。

  比如,要先走出这一步——决定离婚。

  光这一步就已经让许多人退缩,因为有人不是一定要离婚,只是闹;因为有人考虑了很多很多,子女,家庭,街坊领居等等。

  而迈出了这一步的婚姻,就注定了要破碎的结果。

  既然要离婚,很明确,子女,财产,都是面临的一座座不同的大山,如何攻破?如何对已方有利?如何对子女成长有利?

  今天就继续财产话题——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制度的类型

  我国的夫妻关系主由《婚姻法》来做法律上的约束。

  优先适用约定财产制(即:约定优先),例如总归有些家庭采取约定家庭财产,说通俗点,各自承担各自支出,各自享有各自的收入。

  当然,大部分家庭是不会采取约定财产制的,肯定会适用法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分类较多:法定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婚后所得共同制、法定特有财产制等。

  共同财产具体规定

  《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较为详细,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不论是一方从事还是双方从事);

  (3)知识产权的收益(同上,不区分一方或双方);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双方应当取得或者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这项其实应当注意,毕竟很多人会忽视掉住房公积金);

  (6)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安置补偿费;

  (7)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按一定公式计算分割);

  (8)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的特征

  注意两点,一个是时间,一个是所有权(也就是说谁的)。

  时间虽然法定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也不必然,就比如说是知识产权方面,婚内提交,但未实际获得收益,离婚后才实际获得,也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以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屋,婚后才取得登记实际购房人一人的不动产权证,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而所有权就比较好理解,也不存在太多纠纷。

  结语

  如果婚姻不幸,那千万别让自己在离婚的道路上再后悔一次。

  该争取的一定要争取。

  正如我有一位当事人,是母亲,即使她知道走上法庭对她争夺子女抚养权也没有任何优势,她也最终选择了请我们为其代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争夺子女抚养权,也许也是奇迹吧,案件办理过程中竟然发现男方有遗传精神史,存在社交障碍。

  所以一定:该争取的要争取,说直白点,只求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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