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意味着欠款不还钱?

2019/10/08 09:09:29 查看1005次 来源:广东六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随着楼市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居民的杠杆率和负债率也水涨船高,因此造成个人资不抵债的情况时有发生,居民负债将成为金融链条中最薄弱的一环。因此,“个人破产制度”势在必行。

  个人破产制度的设立的初衷是使各方当事人都能受益。既要通过保护“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实现鼓励创新创业、宽容失败的目的;同时也要严格防止老赖通过欺诈性破产恶意逃废债务。

  7月16日,发改委就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据媒体报道,近日,浙江省温州、台州等地法院已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开始审理若干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经管理人调查和法院审理后,对认定无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通过“破产”予以实质性退出案件执行,为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提供经验。

  个人破产制度要来了!大家就会有疑问:个人破产制度的施行,是否意味着欠债不还钱?会不会成为老赖的避难所?

  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为保障个人破产制度,确实存在很多的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机制建设,即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使个人破产程序能够通过信用惩罚机制得到合理、善意的运用;比如建立财产申报登记制度,使个人破产程序中债务人财产容易查询;比如社会保障制度,对破产债务人怎样进行社会化救济。比如完善破产犯罪制度,使破产欺诈得到应有的惩罚;如何把“执转破”等执行中实践经验嫁接到个人破产制度中等等。总之,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才刚刚开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个人破产制度保护的可不是老赖。一般而言,若你申请了破产,首先,你可能需要承受一定年限的信用限制(即失权与复权条款中的年限),包括行为限制和资格限制;其次,你的财产状况会被监控,只要有一点点资产盈余,都会被拿去优先还债,而且个人在消费上也受到相当严苛的限制,比如可能无法坐高铁和飞机;最后,唯一的“福利”是,破产人的债务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豁免,也可防止被“暴力催债”,并拥有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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