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张涛:被初恋家暴到离婚,如何维权?

2019/10/11 17:46:24 查看977次 来源:张涛律师

  【案情】

  我们从初中到大学,中间经历了很久的异地,还有家庭的阻挠,面对各种现实的问题,一起走过了十年的青葱岁月,终于结婚走在一起。可真的跨越了地域,生活在一起,我才发现我们之间的问题越来越多,我们有一半的时间都在争吵,然后他道歉,我们和好,重蹈覆辙。我对他有越来越多的不满,可我也放不下他,谁能放弃从少女时代就开始的梦想,一辈子只爱一个人,这才是完满的。我们相恋十年,结婚三年,我经历了吵架、冷战,家暴,流产,这大概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岁月。现在我只想结束这段婚姻,如何保障我的权利?

  【张涛律师评析】

  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有精神上的暴力、肉体上的暴力及虐待侮辱等情形。家庭暴力在持续的时间上还分为一次性的暴力和定时、不定时的持续暴力。家庭暴力是对受害人的精神和肉体进行伤害,这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如致使受害者和家庭其他成员患上精神疾病,致使受害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后果等,因此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是极大的。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家庭暴力达到一定的程度或者符合一定的情形时就属于刑事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如致伤情达轻伤以上,当众侮辱,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其他严重的后果等。家庭暴力可涉嫌多项罪名,比如占多数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拘禁罪、虐待罪等。对于情节较轻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则属于治安处罚的管理范畴,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作出处罚处理。此外,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家庭暴力受害人提起离婚诉讼的,是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此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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