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专业刑事律师张涛:趁人不备对未上锁的摩托车实施盗窃,涉嫌盗窃罪能争取缓刑吗?

2019/10/13 17:47:48 查看1163次 来源:张涛律师

  趁人不备对未上锁的摩托车实施盗窃,涉嫌盗窃罪能争取缓刑吗?

  【案情】

  派出所接到黎某威报警,称其摩托车停放在某小区门卫室旁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侦查。经过细致勘查,办案民警发现该案与辖区内近期发生的多起机动车盗窃案系同一人所为。犯罪嫌疑人窜至各居民楼或临街门店,趁人不备对未上锁的摩托车实施盗窃。蒋某在趁人不注意,盗走未上锁摩托车5台、涉案金额一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张涛律师评析】

  需要根据所判的量刑来判断是否适用。一般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是可以能够适用缓刑的。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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