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癌症被离婚,一方得重病,另一方能离婚吗?不算遗弃吗?

2019/10/16 17:06:43 查看1136次 来源:易轶律师

  问:我是一位单亲妈妈,孩子目前快要七个月了,孩子父亲之前一直欺骗称自己未婚,直到孩子生下来六个月了,我才发现他是已婚育有一子一女。他在得知我清楚事情的真相后,把我的联系方式微信等拉黑了,后来就一直联系不上,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怎样能给我的孩子争取最大的利益呢?抚养费生病医疗费以及以后学费等等费用该如何争取?

  答:男方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抚养费确立的标准首先是对方的月总收入,月总收入包括公积金,各类津贴补助,年底奖金。其次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再有就是考虑孩子的实际花费。以上呢都是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可以就抚养费用进行协商,可以灵活掌握抚养费数额包含的内容以及支付方式。举个例子,如果对方同意,可以一次性支付孩子到18周岁的所有抚养费用,也可以约定抚养费不包含教育费用,超过人民币多少元的教育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抚养费确立后,如果孩子将来确实确实需要额外的费用,仍然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另外呢嗯这个孩子在这男方去世之后,也是有权继承男方的财产的。当然这个前提是男方去世的时候并没有留有遗嘱,并没有提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如果留有遗嘱的话,会按照男方遗嘱中的具体内容,对他的遗产进行遗产分割。

  问:得了癌症被离婚,一方得重病,另一方能离婚吗?不算遗弃吗?

  答:遗弃罪属于刑事犯罪,指的是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当然夫妻之间也是有抚养义务的,那得了癌症并被离婚本身并不构成遗弃罪,因为遗弃罪要求达到情节恶劣才能成罪。例如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的。

  或者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或者其他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打又骂虐待等等。所以该离婚行为并不构成遗弃罪,但是呢可以在离婚诉讼分割财产时要求对自己有所倾斜。

  问:如果离婚后我们又复婚了,财产会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如果离婚时双方已经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作出了约定或者裁判,那再复婚并不会自动变成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它的状态呢仍然是您上次处理好的财产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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