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能否对外进行股权转让?

2019/10/22 16:19:06 查看1480次 来源:石文辉律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能开展经营活动。那么,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能否对外进行股权转让?

  我国《公司法》对此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部分法院观点认为公司虽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在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下,其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且现行法律并未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不能进行股权变更,转让股权也不属于上述的经营活动,而是公司运作的一种权利,故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也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但也有部分法院观点认为,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能进行股权转让,否则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从而导致合同履行不能。

  考虑到目前法院观点的不一致,建议受让人在受让股权前做好相应的尽职调查,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避免受让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的股权。

  【参考案例】

  一、甲与A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1]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工商机关根据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主体资格仍在,只有经过注销后才消灭。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虽然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A公司向甲转让所持B公司股权的行为,并非前述意义上的经营活动。我国公司法也未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允许转让所持股权。根据"法无禁止即允许"之法理,A公司可以转让自己持有的B公司股权,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二、A公司与甲、乙、B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上诉案[1]

  虽然在甲并未按约定履行土地、厂房的权属变更手续的情形下,A公司有权主张甲收购其在C公司的全部股权,但目前C公司已处于吊销营业执照的状态,不能从事任何经营活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也不能获得实际履行,故对A公司要求甲退还股份受让金并赔偿利息损失的诉请原审法院无法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作者:季艳丽

  审核:石文辉、常明

  [1]: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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