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离婚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2019/10/31 13:46:18 查看614485次 来源:沙云翠律师

  夫妻在生活中如果因为感情不和谐最终导致离婚的情况,太多了,其实在离婚对一方有错的情况下,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的,那么要求对方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以下关于夫妻离婚最新赔偿的相关标准:

  一、2019年最新离婚损失费赔偿标准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二、直接认定“过错”的证据

  实践中,直接认定过错的证据主要有:

  1、接报警记录、验伤单、伤残鉴定书。若配偶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而另一方及时报警验伤,若报警验伤相关证据能直接证实加害人系配偶另一方,并有一定的伤害后果,可直接证明加害一方存在过错。

  2、因吸毒、赌博、违法行为而被采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措施等。若配偶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刑事判决书等,都可以证实配偶一方存在过错。

  3、直接证明一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实践中,直接证明一方存在婚外情的证据相对难以取得,不仅是因为“捉奸在床”较为困难,而且还因为收集证据尚需采用合法手段的要求。但是,实践中,若有过错方自己录制的与第三者性爱的录像、照片、与非婚生子亲子关系的鉴定书等,均可予以证实。

  有了直接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可以使法院在判决时,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处理原则,适当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照顾。比如,在财产方面,律师可以建议法院酌情对无过错方进行多分。但是,律师应提醒委托人,照顾无过错方只是一个原则,法院在掌握时,一般只会按量的区别进行处理,双方在财产分割时,并不会因为一方存在过错而无法分割共同财产,或者仅分得很少一部分共同财产。

  三、间接认定“过错”的证据

  用于间接认定对方有过错的证据表现形式更为多样,比如类似传来证据等。这些证据虽然不能直接证明对方有过错,但是从证据本身的相互链接以及通过通常的逻辑判断来看,可以得出另一方存在过错的结论,或者这种过错结论的概率性较大。

  司法实践中,单一的间接证据很难被法院采纳作为推定对方有过错的唯一依据,往往是从多份证据的关联性、联系上统一做出相关的逻辑推理。比如,在认定对方可能有婚外情的事实上,一方向法院递交了通话时段不正常的电信通讯记录单、照片、证人证言等,也许单单从每份证据上,不能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但这些证据的结合,使一个正常的人从普通的判断标准上来看,对方可能存在婚外情,或者说对方的一些做法有损于夫妻感情,从而得出对方存在“过错”的结论。

  律师对间接认定“过错”证据的收集,不一定要达到对方一定存在“过错”的最终结论,只耍能证明对方在处理夫妻关系上,或处理与异性关系上的做法,是导致夫妻产生感情隔阂的原因,或者是导致夫妻产生矛盾的责任方,也对案件处理有利。这不仅从法院判决的法律角度考虑,而且也是基于与对方进行谈判及心理对抗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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