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2019/11/01 08:33:32 查看1115次 来源:史玉靖律师

  现如今,酒已成为人与人必要的社交和联络感情的工具,生意场中,在酒桌上沟通屡见不鲜,但是醉酒状态下签订的合同有效力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在醉酒状态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有效的,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在《民法总则》第143条已经规定了合同有效的条件,即若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也就是说,法律上没有“在醉酒状态下签订的合同无效”的条款,那么合同符合有效的条件,就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在醉酒状态下,当事人往往会被人忽悠签字,若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民法总则》第151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醉酒的当事人酒醒后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合同内容或撤销合同,而不是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主张合同是在醉酒状态下签订的,不能因此就否认合同的有效性,因为缺乏法律依据。更何况,想要充分证明合同为醉酒后所签,一般都是很难提供醉酒的证据,若法院不予采信所谓醉酒的事实,又缺乏事实。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合同无效的主张肯定不被法院采纳。

  因此,为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尽量不在酒桌上签订合同!不论是合同还是其他“白纸黑字”的文件。如果非签不可,在签合同时要尽量做到意志清醒,意思表达理性并自由。因此,一定要记住,

  为避免签订合同后对方以当时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拒绝履行,在签订合同时可选择有其他能够提供佐证证据的场合(如装了监控的酒店,或有其他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的)。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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