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赔偿协议

2019/11/02 10:20:21 查看1518次 来源:胡再再律师

  工亡赔偿协议

  甲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职工家属):

  身份证号码:

  就工亡赔偿事宜,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事故经过

  1.职工 (身份证号: ,下称工亡职工)于 年 月 日在甲方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去伤。

  2. 工亡职工亲属情况: 。

  (上述亲属情况由乙方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

  二、赔偿金额

  1.双方确认,事故处理过程中,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或承担下列费用:医疗费用、乙方亲属的差旅费用。

  2.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工亡补偿:人民币(大写) (¥ 元)。

  上述工亡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亡所引起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事故处理过程的医疗费、交通差旅费等所有与工伤有关的赔偿、费用与补偿。

  3.工亡补偿支付时间:

  年 月 日前支付。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5.补充说明: 相关补偿应为税后乙方实收金额。

  6.工伤保险处理:各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配合办理工亡职工的工伤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申报。工伤保险基金所作出的赔偿包含在本条约定的工亡补偿金额之中。如甲方已经向乙方足额支付了工亡补偿,则工伤保险基金与社保基金所支付的工亡待遇应归甲方所有(如已支付到乙方处,则乙方应向甲方相应返还)。

  (2)甲方配合办理工亡职工的工伤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申报。工伤保险基金所作出的赔偿不包含在本条约定的工亡补偿金额之中,甲方应在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金额之外,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亡补偿。

  三、特别声明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关于工亡、工亡职工原劳动关系履行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就此解决,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劳动报酬、补偿金、赔偿金、抚恤金、费用报销等,不得提起监察、投诉立案、劳动仲裁或诉讼等,亦不得通过民事侵权或其它案由向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索赔。

  甲方亦不得向乙方主张其它权利。

  2.乙方人员内部的款项分配,以及工亡职工其它亲属主张权利的,甲方均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与赔偿。如因此导致甲方另外赔偿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本协议中乙方签名人员,确认具有签署本协议的权利,并代表工亡职工全部继承人、利害关系人同意履行本协议。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行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五、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本人同意本协议,并代表工亡职工全部继承人、利害关系人同意履行本协议。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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