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也不影响财产分配,再闹都没用

2019/11/11 14:50:33 查看1128次 来源:马超律师

  10月起,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也不影响财产分配,再闹都没用

  新规下,婚前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再影响财产分配,再闹也没用。

  房地产与婚姻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一点估计都认同,在我国房地产发展过程中,婚房应运而生,在房地产业内总有这么一种说法“中国的丈母娘助涨了房价”,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不无道理,男女双方既然要携手迈入婚姻的殿堂,总需要一个暖心的窝,虽然很多人表示愿意租房结婚,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结婚买房才是正儿八经的道理。

  数据统计,最近几年我国平均每年离婚171万对(也就是平均离婚0.5万对/天)。根据民政局的数据,从2003年至今,我国的离婚总人数连年上升,越是经济发达的地方离婚率相对越高,每一对夫妻离婚的背后都面临着一次家庭财产的重新分配,在现如今的中国,家庭财产分配中,房产分割成为了最重要的环节,因为房产往往占到了家庭财产的80%以上比重,根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王林说法,现阶段我国家庭财产超过80%是房产,全国400-430万亿元资金沉淀在楼市,所以房产再分配才是离婚的重头戏。在以往的婚姻法律框架下,我们经常看到女方在结婚之前身无长物,结婚不到3个月就选择离婚,离婚之后摇身一变成为百万富翁,钱从何来?都是来自于通过离婚对男方已经拥有的房产的50%切割,所以原来的规定不利于保护既有财产者(也就是婚前已经通过努力购置了房产的人),这种情况,在新的《婚姻法》下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今天,我们继续解答几个购房者们非常容易忽视的买房问题,10月起,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也不影响财产分配,再闹都没用。

  一、如果房屋由其中一方购置,并且在结婚之前就获得产权的,那么这套房子就被看作是婚前财产,并不能因为结婚而改变房产的归属关系,即便是结婚再离婚也不影响这套房子财产权利的归属问题。举个例子,男方小王准备结婚,购置了一套300万元的房子,房子是男方全款购买的,在结婚之前就拿到了房产证,那么结婚之后没过几年与媳妇闹掰、离婚了,女方有资格分配这套房子吗?根据新的法律,女方没有权利分配房产,因为这100%属于婚前财产。

  二、如果一方在结婚之前仅仅支付了首付款购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在房产证上,那么婚后不管是加名字还是不加名字,最终分配房产时,这套房子婚前首付款部分都应该不做分配对象,但是婚后的按揭贷款不管是谁还的都应该算作共同财产部分,需要予以分割。按照以往的惯例,一般是这套房子判给首付款一方,对于婚后的共同还贷部分,有房的一方需要折算价格对另一方经济补偿。

  除了以上的2种之外,新《婚姻法》规定的内容还有很多,楼市指闻也总结了2种就算是房产证上没有双方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同样能获得房产分割的情形:

  1、婚后买的房子,写的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另一个人名字不在房产证上,但是离婚时这套房子应该双方分配,法律上视为共同财产。举个例子,男方在婚前存了20万元钱,在婚后男方购买了房子,写的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也被视为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想要继续保持男方独自拥有这套房子,就需要双方进行房产公证签字,不过相信没有多少人会这样做,毕竟面子上是影响感情的。

  2、婚前父母为自己的子女购置的房子,算作自己的婚前财产,不做离婚分割。如果是婚后父母购置房子赠送,并没有公证说明到底是送给谁的话,则也同样记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即便是只写了父母这一方的子女名字在房产证上,那也应该算作是共同持有,在离婚时不能够作为不主张分割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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