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借条模板

2019/11/12 12:27:52 查看1142次 来源:袁婷婷律师

  今天接到在上海工作的同学的电话,她向笔者咨询借款问题,并请笔者代为起草借条。她的朋友在上海看中一套房,非常想买,但因资金周转不过来,提出向她借款200万。她们曾供职于同一家公司,从竞争对手发展为非常要好的朋友,可谓不打不相识。同学说她非常想借给朋友,但是前几天看到笔者发的朋友圈,还是有点担心。因平时忙于工作,也并非法律专业毕业,很少关注法律,即使关注也可能是一知半解,所以想让笔者给她讲解一二。作为普通人对于法律的理解肯定会不一样,一知半解实属正常。自从两高两部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后,相继出现了很多图解版本,大多数人都只关注了金额本身,或者利率问题,而忽视了前提条件。其实还有很多细化的问题亟需在实践中不断解决与完善,在此不赘述。

  该《意见》篇首即开宗明义,阐明了出台背景,意在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意见》第一条即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犯罪主体: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打击对象与范围一目了然。

  近年来,职业放贷人作为新名词出现在我们的视野,然而随着该《意见》的出台,他们也即将成为历史。故,笔者认为,发生在亲人、同学、同事、朋友之间的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即不符合《意见》第四条但书条件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出借人为了更好的保护自身的权益,在借款时拟定一份规范的借条尤为重要。现笔者将为同学拟定的借条整理成通用模板,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 条

  因XX原因(此处写明原因,比如购买房产、购买车辆、开办公司等等),特向好友XXX借到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该笔借款通过转账方式转至XXX的XX银行账户,账号: ,(也可以是现金方式,但转账方式为首选)月利率 %,于XXXX年XX月XX日还清本息。逾期未还,则按月利率 %计付逾期利息。(也可以每月固定日期支付利息,自行确定支付利息的时间及方式。)

  若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借款人身份证载明的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手机号码:

  借款人微信号为:

  借款人:XXX(签名捺印)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温馨提示:

  1、利率总额不能超过年利率36%;

  2、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3、借款金额较大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抵押;

  4、蓝色字体为附属说明,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立信,信立身,做有温度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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