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张涛:猥亵儿童罪的认定?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如何取证?

2019/11/13 17:30:44 查看1488次 来源:张涛律师

  猥亵儿童罪的认定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猥亵儿童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猥亵儿童罪证据

  由于本罪的受害人均是幼童,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均明确猥亵儿童需要什么证据,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而年幼者作为被害人来说,又有不同。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其陈述便应作为证据来对待。而且,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儿童而言,正因为其天真无邪,尽管对细节描述可能不准确,但其陈述或证言不掺杂功利因素,往往更加可信。从审判实践来看,不少猥亵儿童案件中,除了双方当事人的证言和监控视频外,更多的是被害人父母报案时第一时间的陈述。即便没有其他直接证据或监控录像,如果有间接证据能够与被害人的陈述互相印证,而且没有相反的证据出现,也是足以认定的。

  在对受害人的证言采纳时,法官会考虑的因素包括:年龄、智力发育程度、所做证言的时间、所做证言的稳定性。一般来说,没有严格的标准猥亵儿童需要什么证据,法官根据社会经验进行判断。在类似的案件中,不会直接让被害人出庭,但法官都会在庭前直接对被害人进行询问,向其本人了解,并印证其是否理解自己所说的话,以及陈述是否稳定一致等。一般来说,现在3-5岁的孩子已能基本掌握语言了,正常智力水平的话,也是能把自己遭遇的事情叙述清楚。因此,基本在这个年龄段的证言,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且没有矛盾的话,是可以全部采信的。至于5岁以上的,则其采信程度会更高,当然相应对其陈述一致性的要求也会更高。至于3岁以下的孩子,法官在采纳其证言时,会慎重考虑。

  因此,只要受害人没有法律规定不能作为证人的情形,受害人能够进行指正对于证据的采集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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